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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运营是风口么?一边是大CP一边是大平台,它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何在?

发布于 分类 其它标签 三文娱分析狮

作者:Racek

IP运营/经纪公司除了打好信息不对称这张牌,在对作者的发掘和IP的培育方面,或许也能发挥出大平台没有的优势。在大CP和大平台的夹缝中,经纪公司依然可以有所作为。

常常有朋友与三文娱聊到这样一个话题:

在动漫与二次元领域,在IP产业链,什么类型的公司更有价值?

答案有很多种。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其中一个可能有潜力的方向,IP运营公司,或者说经纪公司,又或者说IP发行公司,总之就是介于创作者和大平台和下游公司之间对IP进行增值的一环。

这类公司,已经受到了资本的青睐,进行简单的不完全统计就有二次云、高能漫画、神猫娱乐、鲜漫、东方二次元等案例,三文娱对其融资规模和投资方做了初步梳理。我们的文娱产业地图中会有更全面的归纳,敬请关注。

对IP的开发,要建立在识别、判断作品二次开发可能性的专业眼光上,经纪公司可以说是对起源层IP的一种筛选机制,与作者闷头创作的作品相比,有经纪公司介入的作品成功率确实更高。

三文娱认为,目前国内二次元行业经纪公司大致有四种不同的运作模式。

其中相对传统的一种就是经纪公司签作者,作者以员工的身份加盟公司,收入主要是拿公司开的工资,作者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公司。

第二种模式则是以公司的编辑团队为核心,公司对IP从初期创作到后期开发,都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立项(如故事大纲和世界观设定等)之后,与“外包”的作者只是就某一部或几部作品与公司签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公司,或者共享。

而第三种模式则是作者凭借自身作品“战略加盟”公司,对作品的后续开发及具体分成有发言权,作品的著作权归公司和作者共有——作者既是创作者,也是公司的经营者。

那么,第三种模式中的作者如果打出了品牌,想单飞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国内一部分经纪公司还有第四种模式,即对要自己开公司的作者进行投资,大家换种方式进行合作——这是借鉴了影视行业的金融玩法。

在这四种之外,还有一种处在CP和平台之间的公司,其角色类似于纯粹的电影宣发公司,即其本身并不持有IP,但利用产业信息的不对称,专门从事漫画、动漫作品的发布对接、宣传营销业务。

尽管屡屡受到资本青睐,但业界对经纪公司的存在价值却有着截然两分的判断,那么,处在CP和平台之间的经纪公司,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究竟在哪里?

反方观点:失去信息不对称优势经纪公司将无牌可打

在这个问题上不乏悲观之论,有业内人就认为经纪公司打的牌无非信息不对称,随着行业的逐步成熟,规则渐渐确立,议价渐渐清晰,留给经纪公司的运作空间会越来越小,以后大CP和大平台自己对接,就不带经纪公司玩了。

在网络文学领域,早就已经有这样的先例。IP热的资本大潮早早涌入网文界,除了改编成影视剧,游戏行业对热门网文IP也是非常追捧。近几年,《甄嬛传》《花千骨》《琅琊榜》《盗墓笔记》等根据网文改编的影视剧屡成收视爆款,根据网文改编的《唐门世界》《莽荒纪》等游戏也受到市场欢迎。资本进入了,玩法变多了,作者也不是只有卖版权一条路可走了。

比如,作为网文界的大咖,南派三叔就成立了南派投资运营自己的IP,公司成立后制作的《盗墓笔记》网络剧一度导致独播网站爱奇艺的会员付费系统宕机。那么,南派三叔具体怎样运营自己的IP呢?“做为一家互联网文化公司,南派投资在合作的方式和思路上,将和各个行业内顶级的公司开展深度合作,而不是自己去做IP生态链上的每个行业,这也符合互联网的合作精神。”比如,南派投资运作的《盗墓笔记》电影,乐视就有参与,而《盗墓笔记》的手游则是联合小米在开发运营。

除了像南派三叔这样自己一个人玩的,网文界也有组团玩的,匪我思存、顾漫、唐家三少、江南等知名作家就抱团把自己的作品交给了大神圈来运营。大神圈以运营和投资这些国内知名作家的作品及衍生品为主要业务,去年3月份刚刚成立,去年年底就获得了亿元人民币A轮投资。

对于大神圈的玩法,CEO贝志城曾表示:“未来大神圈还将继续与更多优秀作家签约,获得精品IP的授权,并且通过与大平台合作对优质作品进行深度开发,为作家以及投资方带来更好的回报。”省去第三方的牵头对接,大CP与大平台直接合作,网文作家们通过大神圈这样的公司就能少被分一杯羹,把更多的收益直接拿到手。

正方观点1:为作者承担事务性工作聚拢作者形成品牌效应

高能漫画创始人张琦对三文娱表示,经纪公司在IP的挖掘培育上有非常多的事情可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

新人作者没有人气,需要借助一个平台去打开市场,经纪公司的畅通渠道是新人极其需要的。除了对新人作者的扶持,经纪公司也承担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而这些工作是大部分作者都不愿意做的。的确,漫画家从经纪公司那里得到事务性工作团队的支持,为其专门处理作品编辑、法务、财务、市场推广、商务合作等诸多他们不擅长的工作,就能让他们得以心无旁骛地专注于作品的创作。

不仅仅是把作者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经纪公司对创作者而言也是一种利益保护机制。

派趣科技创始人徐文就向三文娱介绍,好莱坞是靠工会保护影视产业链各环节利益的,工会的力量非常强大,关注的点非常细,可以跟各种老板谈利益分成,确保各环节上的人都分到合理的利益。经纪公司某种意义上就是这样的小型工会,能更好地保护创作者利益。文娱产业健康的发展模式不是内部利益倾轧,而是团结作者在产业链上下端争取利益最大化,最终形成谈判机制和标准化的合作模式,这中间,经纪公司应该要发挥重要的整合作用。

对于有些人所说的,随着行业规则的逐步透明,经纪公司会逐渐失去信息不对称这张好牌,运营空间会受到挤压这种判断,徐文并不认同。

在她看来,至少三年内,经纪公司不会被挤压,而是会有巨大的机会:“作者一旦明白,自己的时间花在创作上比花在扯皮合同上重要,就一定会去找自己信任的人来帮自己推广运营。而一些成功案例一出现,口碑做起来,经纪模式就会马上传播开。”这样,有了成功案例,证明了自身产品运作能力的经纪公司会逐渐聚拢一批作者形成集团效应,从而打出自己的品牌。这一点已经在影视圈得到过验证,比如美国的行业信息已经非常透明了,还是有CAA、WMA、ICA等这样的巨型经纪公司存在。

而且,目前国内不少省市对文创产业的政策优惠,比如一些资金扶持和免税政策,都是针对公司而非个人设立的,作者当然是“挂靠”某个经纪公司才可以更好地享受这些优惠。同时,不同省份、甚至同一城市不同的产业园区对动漫企业的扶持政策都各有区别,对作者而言,显然没有太多精力去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加盟”某个经纪公司去享受政策优惠成本更低。另外,目前漫画稿酬的税率相对较高,而如果与某一经纪公司合作,漫画家就能通过从公司领工资的方式进行避税。

正方观点2:从立项之初开始介入IP培育连接上下游取得“加成”效果

不光是可以更好地维护作者利益,争取政策支持,经纪公司的价值更大程度上体现在对IP的开发上,这一点从IP生产的最初环节就已经开始了。张琦认为,一些具有眼光和运营能力的经纪公司,会在一个IP的产品立项阶段,就从初期的作品人设、故事大纲,到后期的动画化、游戏设计甚至衍生品开发,都加以明确,这样一来,整个IP的开发从原作的创作开始就非常有指导性。

这种对IP的深度开发源于各种资源的良好对接,很多经纪公司会把作者和产业链各环节的资源聚合起来,获取某种“加成”效果,用鲜漫联合创始人于小发的说法,就是1+1=3的成效,“首先就作者而言,你擅长少年,他偏向奇幻,你们俩合作,一个少年奇幻向的脑洞就出来了。然后平台向的编辑加进来,告诉作者如何做会更适合发到平台去,运营向的编辑再加入讨论,策划怎样做人设和剧情会更符合游戏化或者影视化的需要,这种集体协作对IP的开发效果单凭作者是绝对做不到的,作者跟经纪公司在一起,可以玩更多东西。而且,也并不是说经纪公司要给作者直接提供所有这些环节的服务,更多地是连接资源,让擅长各自领域的人和公司加入进来,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一起把一个IP做起来。”最终,就像游戏行业曾经走过的路一样,经纪公司并不会一直只做发行的工作,而是整合产业链,开发+发行两条腿走路。

而即使同样是培育和开发IP,面对大平台的碾压,于小发认为经纪公司也并不是没得玩了,“简单地讲,大平台有非常多想上位的小透明养着,它并不会特别去推某个作者,很多小白本来有做出来的机会,也被淹没了。而对经纪公司而言,它没有那么多资源去推很多部作品,所以它跟作者就是利益一致的,它会想尽办法把作品做好,把这部作品的利益最大化。”

那么,如果作者借助经纪公司的资源优势红起来之后要单飞自己开公司怎么办?对这个问题,鲜漫于小发的“策略”是投这个作者,“入资之后,这个作者还是在跟我们一起玩,只是玩法变了,我们一起寻找更好的玩法而已。”

看完这些,您的观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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