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漫画”被多个媒体平台封杀,你怎么看?
继 5 月 16 日晚间今日头条发布《 关于封禁 “ 暴走漫画 ”的公告 》后,17 日优酷,爱奇艺,知乎,微博对外宣布下架其全部内容并封禁账号。
这与近日,“暴走漫画”在多个平台发布涉嫌戏谑、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短视频内容有关。
16日,媒体曝光 “暴走漫画”5月8日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的一段短视频中,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内容。当晚6点多,今日头条对此作出回应,并在公告中提及,“在接到举报后,今日头条第一时间下架了相关视频,并对涉事账号‘暴走漫画’进行了封禁处理。”
截止5月16日,“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已有253.1万粉丝;17日,微博粉丝也有1223万。对于“暴走漫画”的此番言论,众多网友表示失望并支持封禁,网友“孟德说”说:“暴走系列,早晚都被封!”
(今日头条公告下的部分网友留言)
环球时报也对此事做了跟进报道,与大多数网友的评论不同,在观看了相关视频后,在报道中写道“然而,耿直哥仔细看了这段‘涉案’的节目视频后却发现,“暴走漫画”应该是被冤枉了。”
该报道中,对完整的视频做了如下截图整理:
环球时报认为,“暴走漫画”不是“作业本”,也不是广告商,而是骂他们的人,只不过骂的方式比较搞笑。因此,耿直哥认为“暴走漫画”这段视频并不是在调侃先烈,而是在搞笑节目里,讽刺用广告污染教材乃至辱没教材里的先烈形象的行为。这期节目也不是在攻击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反而恰恰是和我们主流价值观站在一起的。
2018年 4 月 25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该法共三十条,对近些年出现的涉及英雄烈士的热点事件,进行了立法回应。如在维护英雄烈士形象方面,该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该法还特别提到,在规范平台方面,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相关信息,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该法已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5月17 日下午,北京市网信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联合约谈属地重点网站,责令网站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提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制网上歪曲、丑化、侮辱英烈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相关部门在约谈中强调,一是属地网站要严格依法办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有害信息;二是全面清理涉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文字、图片、视频、账号等各类违法违规信息;三是压实网站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网站日常运行之中。
下一步,市网信办将联合广电、公安、文化执法等相关部门,继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遏制网上侮辱英雄烈士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尊重维护英烈形象、弘扬正气正义的网络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