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到国内动画公司里有个人,每天辛勤地刷着淘宝,搜索自家IP名称。不要以为他自恋,也不是在上班摸鱼。他有可能就是公司里的维权专员,在淘宝上申诉下架那些自家IP数不胜数的山寨品。虽然淘宝下架速度快,但无奈盗版商家卷土重来的速度更快,许多动画公司只能这样与盗版商打持久战。
今年随着《大圣归来》、《捉妖记》的全面爆发,让动漫行业刷足了存在感。不过这样成功的电影作品背后,是衍生品方面的滞后——完全没想过衍生品能赚钱,与衍生品盗版横行,造成版权方的直接损失。
可见,票房好,只是产业繁荣的一个方面。而作为动画产业的基石,知识产权也就是大家都谈论的IP,能够真正得到保护才是未来整个行业的努力方向。
IP、版权等等法律概念,让许多创作者头疼,三文娱现在来小小科普一下。
IP即知识产权,我们最常见三类知识产权就是著作权(即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与动漫创作者们息息相关的就是著作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范围内,作为动漫产业创作者,最需要关注的就是著作权。。著作权中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类,前者是终身归属作者本人的,而后者的权利归属则有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并不是说,大家随便写写画画就能去版权局登记的。首先,这些权利的形成的一切基础是:你要有作品。
作品也就是说,起码得具备独创性,“天下文章一大抄”那是不行的。其次,是有一定审美的;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它是完整的形式体现。创意、点子这些都不能叫作品,也许它确实是一部作品的精华,但如果没有作为完整的作品形式呈现出来,那么就很难收到法律保护。
当创作者熬夜吐血爆肝的完成了作品后,开开心心的上传到自己的社交网站中,迎来一片赞叹声,开始飘飘然的觉得自己已经是小网红了。突然打开网络,发现怎么某宝上,印着自己作品中的人设在卖T恤、面膜;电视包装、海报设计等等总有些自己作品似曾相识的影子在里面。
这时作者怎么能忍呢?
首先,要深呼吸,沉住气,事情一定会有解决办法,但一开始把侵权方大骂一顿,不仅解决不了问题,也只会打草惊蛇。如同老婆发现老公出轨一样,正确做法是别发脾气,当一切没有发生,默默收集证据,最后一击必杀。
众所周知,国内目前可以采用的手段有三种:和解、调解与诉讼。但作者要打的是有准备的帐,因此,无论那种都请先搜集证据。
(1)版权登记,版权登记是最直接归属版权的方式,虽然法律规定,作品在作者手中完成的那一刻起著作权就属于作者了,但是版权登记仍然非常有必要。
(2)商标注册。商标权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登记商标权也是作品商业化发展必须要做的,如果作者觉得作品有很高的商业价值,那么早早登记也是为以后打下基础。
(3)公证。公证处公证自己的作品,属于非常有效的一种维权手段。
(4)保留原件、草稿。细心的分阶段的保存作品制作过程稿件、原件。它可以为自己的创作过程做一个很好的复盘,同时间接确认了侵权方的剽窃。
(5)作品的获奖证明与宣传使用证据。
(6)赔款依据。想好侵权方需要为自己在哪些方面赔款,有理有据的列出来。
依据可以是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也可以是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如果漫天要价,或拿不出上述的证据,那么赔偿金额就会由法官判决。目前国内法官判决著作权损失判决最高金额50万元,在这个IP贵如金的年代,如果是商业项目损失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因此赔款依据非常重要。
有些作者当下觉得登记、搜集证据很麻烦,但这会为之后的维权打下很好的基础。例如奥飞的铠甲勇士这个品牌,遭遇某网站提供盗版游戏侵权,但是由于赔款依据搜集不足,索赔金额都非常低,仅1700元。
搜集完证据之后,就需要作者将证据能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的使用。和解、调解与诉讼这三种方法都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主要是看双方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和解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维权方式。当作者搜集好证据,联系到侵权方,双方交涉下,罪证具在。同时,侵权方能够满足被侵权方的一下道歉、赔偿要求。那么事情在和解这一步也就此了解,甚至大家可以皆大欢喜,变侵权方为被授权方。当然这也是建立在双方不错的态度与情商上的。
目前,由于许多制造商,空有制造衍生品能力,而缺乏品牌。但随着近年来品牌意识的逐渐增强,于是本着先用着别人的品牌再说,如果正版上架找上门来,大家能开门做生意也不错。许多版权方在这样的现状下,认为化敌为友也不失为好办法。
其次,是调解。调解这一步属于作者找到侵权方,但侵权方并不理会侵权行为。那么这时,雇佣律师,给侵权方发律师函,在律师面前大家再好好谈谈。到这一步,有些侵权方会有些警觉,而收敛侵权行为。
诉讼是最为正式的一种维权方式。中国自古以来有不上公堂的习俗,是因为诉讼本身其实会带来一定社会压力。国内目前属于二审终审制,一套诉讼启动下来,没有半年一年是完结不了的。庞大的开支,漫长的过程,使得维权者们都要充分的做好心理准备。
但如果涉及到自己的根本利益,或者侵权方强硬咬定没有侵权,甚至倒打作者一耙,这样踩底线的行为,那么诉讼是必须的。
从刚才谈到的诸多证据搜集到维权三法,都能看到这其中必定耗时耗力不好。因此,对于创作者来说,现实生活中防范于未然是最重要的。就像影视作品中常常出现“翻版必究”这样的话,动漫作品中,添加水印、版权申明,也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除了作者个人之外,如今在互联网上也初出现了多种维权形式与行为,供大家参考~
(1)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
许多原创作者,已经习惯于在互联网去寻求共鸣者,这样也确实有利于整个艺术氛围的发展。不过在发表作品之前,也要注意发表的网址,是否由版权保护声明。
许多人在一些网络社区如Lofter等地在作品发表时,会为作者提供一些选项,如下图。
在这里他们使用的其实就是知识共享协议,也称cc协议。CC指的是creative commons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创作的授权方式。
使用了CC协议的网站,其实就是为作者提供了一个基础保障。有些网站,当发生侵权行为的时候,会为作者发出律师函来保护协议。不过不是每个使用CC协议的网站都会提供类似服务,这还需要作者发布前看清楚网站的版权声明。
(2)集体发声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让人们联系得更加紧密,也同样给予每个人发声的机会。今年的4月26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当天,独立动画组织Animetaste,发起了一个“反盗图、捍权益”的活动,邀请到了将近300位创作人,以“反盗图、捍权益”为主题创作海报,在4月26日,请作者把这些作品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然后形成了这样一个集体行为。这个活动在新浪微博引发了超过100万的关注度。
这样在互联网集体发声的行为,不仅能够被受众广泛的关注到维权这件事情上,同时也能够起到很好的普及维权意识的作用。这样优雅又不失动漫从业者个性的行为,是现阶段非常值得提倡的。
参考资料:国内权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律师刘晓培女士原创起义论坛讲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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